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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碧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口市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 0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龙口市碧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口市污水处理厂)

2.法人代表:李成丰

3.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李格庄村北、绛水河与矫家河交汇处

4.企业生产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m3/d。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设施

7.原辅料情况:主要使用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盐酸、氯酸钠、乙酸钠、除磷剂(铝盐)等污水处理药剂,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料。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粗格栅、细格栅、生化反应池、脱水机房及贮泥池、污泥浓缩池产生恶臭气体:采用全过程生物除臭法,即采用生物培养池培养的微生物通过回流系统进行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物反应过程,从而去除了恶臭物质;同时定期转运污泥、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4万m



3/d,2.0万m3/d污水采用格栅-厌氧-一体化氧化沟-斜管沉淀-Actiflo-纤维转盘-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2.0万m3/d污水采用格栅-hybas-平流沉淀-Actiflo-纤维转盘-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厂服务地区包括东城区及南部拓展区、城市新区东半部分、高新区东半部分,现状处理能力约为3.5万m3/d。厂区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集水井,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后,利用现状污水排放口排海。

COD、氨氮、总氮、总磷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4809-2025)表1中的D标准,氟化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25)表2二级标准和第5.3.1条规定限值,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

3.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废药剂包装材料(PAM等)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有资格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经浓缩、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储池,定期委托龙口市东莱绿达环保工程部处置;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烟台万鑫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处置。

三、审核前排污情况

企业已建立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厂区设置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四、审核期限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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